关于马克思主义学院调整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要求 (针对论文评审意见的要求)的通知

发布者:王雪杨发布时间:2019-04-01浏览次数:389

各位老师、同学:

 

为保证在学博士生培养质量稳步提升,马克思主义学院于2019320日,召开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讨论并一致通过,对2018125日学位分委员会关于提高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的决议进行调整。本次会议在充分研究学校研究生院相关规定和其他学院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对相关规定作了调整。院学位分委员会决定:从2019年春季学期开始实行博士学位论文全盲审;当盲审意见出现CD时,不得参加本次答辩;当盲审意见有3个以上(含3个)B时,需提交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可以参加本次答辩。

 


请各位周知!


 

 

       yl12311线路检测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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