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高水平科研成果资助计划

发布者:王迪发布时间:2020-06-04浏览次数: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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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水平科研成果资助计划

2016年修订)

 

为进一步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落实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计划,鼓励和支持教师树立精品意识、多出标志性成果,推动学院科研工作和学科建设再上新台阶,特制定和实施《马克思主义学院高水平科研成果资助计划》。

一、总则

1.马克思主义学院每年对本院教师发表和出版的高水平论文、著作及获奖的优秀成果进行资助;

2.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评审专著和论文质量,并确定是否予以资助。

二、发表成果的资助

(一)学术论文

1.在《中国社会科学》(包括《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发表论文,每篇资助20000元;

2.在国内权威刊物《马克思主义研究》、《政治学研究》、《历史研究》、《社会学研究》、《哲学研究》、《经济研究》、《教育研究》、《新华文摘》(全文转载)上发表的论文,每篇资助10000元;

3.在《思想理论教育导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资助6000元;

4.在马克思主义学院所属8个二级学科顶级期刊发表的论文,每篇资助4000元;

5.在CSSCI入选期刊发表的论文,每篇资助3000元;

6.在CSSCI扩展板入选期刊发表的论文,每篇资助1500元;

7.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提交的高水平论文,并被收入到会议论文集正式出版后,资助4000元。

(二)学术著作

1.具有原创性的学术专著,经学术委员会认定,每部资助20000元;

2.学科范围的专业课教材每部资助20000元,如纳入教育部组编面向21世纪教材另行资助;

3.已经获得学院出版基金资助的专著,由出版社按照标准给付稿费。

三、获奖成果的资助

(一)教育部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1.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的资助20000元;

2.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的资助16000元;;

3.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的资助12000元;;

(二)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1.获得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的资助16000元;

2.获得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的资助12000元;

3.获得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的资助8000元;

四、附则                

1.如上资助,仅限于马克思主义学院所属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等二级学科,以及政治学一级学科下的中共党史、科学社会主义二级学科,以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建设)的学术成果,且第一作者为学院在岗教职工;

2.学术著作仅资助具有原创性的学术专著,论文集、资料集等不在资助范围内;

3.因资助经费来源于马克思主义学院和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故作者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时务必要注明单位为yl12311线路检测、yl12311线路检测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

4.如上成果资助,以科研经费的形式拨付,教师按财务规定报账;

5.学院每年1月统计上一年度发表及获奖的成果,教师需按时提交各类成果原件,逾期不再纳入统计和资助,同时,对拟资助的成果在学院网站公示5天,3月进行资助;

6.本资助计划自20161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