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本科生2018年秋季赴中国政法大学交流学习工作的通知
教通字【2018】 20号
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中国政法大学校际交流培养合作协议,我校将继续选派学生到中国政法大学进行交流学习。为做好本次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接收专业及派出人数
派出人数:20人
2016、2017级相关专业本科生可提交申请(可申请专业见附件1)。
二、学习期限
学习期限为一学期,2018年9月—2019年2月
三、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1、5月15日-5月22日
2016、2017级在校本科生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认定,报名材料汇总后将纸质版《yl12311线路检测国内交流培养报名登记表》(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与电子版表格一并报教务处国际交流科。
2、5月23日-5月25日
教务处审核,确定最终派出学生名单,由学生所在学院通知学生。
3、5月28日-5月29日
派出学生向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提交本人3张1寸证件照(每张照片背面写明学生姓名、专业)及证件照电子版(证件照电子版以本人姓名+专业为文件名),由教学办公室汇总后报教务处国际交流科。
四、注意事项
1、相关费用
派出学生需按照我校规定标准在我校交纳学费,按照中国政法大学规定标准向中国政法大学交纳住宿费。
2、学分认定及选课
派出学生需要按照教务处的要求以及双方培养方案制订拟选修课程计划,在派出之前办理相应的学分认定等手续。
五、补充说明
学校将派出交流学生信息汇总后,寄送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学生的录取通知单、学生证、校园一卡通和《交流学生报到指南》等相关材料,由教务处在本学期末发到学院。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曹老师;邮箱:caoying@nankai.edu.cn
电话: 23509006(八里台),85358492 (津南)
附件:
yl12311线路检测教务处
2018年5月15日